本馆公告
昆明市殡仪馆龙宝山华夏墓园关于第二、第三期墓穴维护管理费催缴的通告
最后更新:2022-12-14 14:42

尊敬的昆明市殡仪馆龙宝山华夏墓园的客户们:

昆明市殡仪馆龙宝山华夏墓批建于1989年6月24日,墓园墓穴销售价及墓穴维护管理费始终按照昆明市民政局(1992)第17号文件要求拟定执行至今。根据国家民政局《殡葬管理条例》,墓穴维护管理期为20年,墓园已有1万多冢墓穴维护管理费到期、超期。现墓园根据昆明市民政局2014年12月31日转发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发物价【2014】1774号《关于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拟定了昆明市殡仪馆龙宝山华夏墓园“第二期墓穴维护管理费”收缴标准。并于2016年12月1日正式执行收缴,第三期墓穴维护管理费收缴标准维持第二期墓穴维护管理费收缴标准执行,收缴时间:2018年2月1日正式执行收缴。逾期不补交、续交墓穴管理维护费的将按《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三章 第十七条“公墓墓地的使用周期为20年。逾期使用应当办理延期手续,经公告后半年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按无主墓处理”。

一、 催缴对象

自购墓之日起,管理期限满20年的客户。

二、 收费标准

昆明市殡仪馆龙宝山华夏墓园二、三期墓穴维护管理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1、 墓穴价格在3999元以下的墓穴;

每月收缴10元,每年收缴120元;

2、 墓穴价格在4000元至9999元以内的墓穴;

每月收缴15元,每年收缴180元;

3、 墓穴价格在10000至49999元以内的墓穴;

每月收缴20元,每年收缴240元;

4、 墓穴价格在50000元以上的墓穴;

每月收缴25元,每年收缴300元。

三、 缴费地点及联系电话:

昆明市殡仪馆龙宝山华夏墓园办公室(昆明市殡仪馆内)。

联系电话:0871-67354707

昆明市殡仪馆龙宝山华夏墓园

二0二二年十二月八日